10 Jan 2011

假如不是因為信仰,你會跟人上床嗎?

(這是突破書誌Breakazine編輯阿彼的個人分享。)

做「一百人訪問」,聆聽到很多青年人對性的態度。
姑且不討論他們說的有幾多是真心話,能夠放下慣用那種陰陰濕濕的性暗示與有味笑話,坐定定跟編輯談情說性,可見青年人其實並不介意分享。
像一位同學說:「是大人扭扭擰擰而已。」

訪問過程中,有個有趣的發現。在性這件事上,有一個大鴻溝,就是信仰。
「我是基督徒來的。」我們聽過無數人對「兩個人相愛,有feel就可以上牀。」這命題的第一個反應,就是這一句。

隱藏的那一句不言而喻,因為基督信仰並不贊成婚前性行為,所以他們也是不認同的。
這是從身分出發的判斷;當中很多,實在說也是很「乖」的年輕人,是不能要求再好的那一種了。

不過好了,假如你是沒有信仰的呢?答案又會否不一樣?

讓我這樣比喻:其實「我是基督徒來的。」這答案,跟「媽媽說不可以」,分別不大。
將原因推給信仰,推給媽媽,那麼,你自己有想法嗎?
單單依靠信仰的規條去生活,又有什麼不妥呢?

我覺得,問題在於「基督徒」這個身分,不能在充滿誘惑的世界中,給你帶來任何額外的保護。
假如你成為基督徒,上帝就立即給你的腦袋安裝過濾軟件,那麼「基督徒」這個身分,或者就比較有意思。
可惜沒有。
每日的娛樂新聞、八卦雜誌、網上免費的色情照片、成人電影、討論區 . . . 不由你拒絕與否,湧入所有人的眼廉。
不只是情慾的挑動,更是觀念的潛移默化。

這其實幾乎是每一個基督徒都要面對的問題。只要你是基督徒、又有拍拖(或將來會拍拖),就無法倖免。
在 uzone21 的「師傅過招」信箱之中,青年人關於感情問題的來信,有相當一部分,都是關於性的掙扎。
有人在猶疑「應唔應該畀」、「應該畀到幾多」,或者「畀咗之後,感到自責和痛苦」。
這些現實場景,就是最真實的戰場。情到濃時,只靠「基督徒」這面盾牌,可能完全不堪一擊。

如果基督信仰對於性的觀念,沒有真正被理解、消化和內化在生命之中,基督徒可能只是死抱住規條、矛盾地過活的一群。
問題來到的時候,很快,被自己打倒。
的確有人對我們坦白說:「假如不是有信仰,可能我都唔介意同男 / 女朋友有性關係。」

相比起身分與隨之而來的道德立場,我們更想討論的,是性與親密,是如何在在影響我們的生命。
我們在製作《親密現場》時,一直都想做入去這個問題的核心上。

我寫性治療師古錦榮的那一篇專訪時,原本的文章題目是:「面對性,你是否夠坦白?」
對,坦白一點,想清楚,做與不做,跟你的生命,究竟有什麼關係呢?

「其實你們怎樣看呢?」有同學做完訪問都會機靈地反問我們。
對了,你訪問都問夠了,你自己又點睇?
同學想知的是屬於個人的選擇、價值觀、不只是對與錯的判決。

我整理一點最近的思考。

性行為,性質不同於其他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關係。那是兩個人之間,無論是身體上還是精神上,都是最深層的接觸交流。
兩個人敞開一切表面的說話和行為,將自己完全暴露在對方的面前。滿足的性行為,容不下假裝。

跟柏堅的分享一樣,我覺得性行為象徵兩個人彼此完全的接納。

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黑暗面。我們都要保護自己,不想其他人知道,這是我們的自我。
婚姻的關係中,核心是彼此的坦白,然後接納對方,原來是這樣的一個人。
被接納,是人一生一個很關鍵的意義 ── 無論自己有多大的問題與差錯,對方仍然將你看成是寶貴和珍愛的,
父母是血肉相連,天生就有這種無條件的接納;配偶,本來是一個與你偶然遇上的人。
在這種接納之下,在關係中得享一份安全感。然後,完全敞開自己的性行為,才是最安全和最享受的。

這也等同基督的愛與接納,除去了我們的懼怕,我們坦坦白白來到上帝的面前,
上帝的完全接納,成就了給我們的平安。

(詳見柏堅的今期信仰反思和黃麗彰在書誌內的專訪,極力推介!)

在肉體上看、甚至感受上去理解,婚姻之前的性行為,跟婚後的似乎沒有什麼差別。
但缺乏了婚姻的約(或者說是委身),性行為呈現的接納,就有可能變得風吹而草動。
關係的破損,會摧毀這種完全的接納。即是說,一個人完全對對方打開自己之後,最後卻被捨棄了。
也許是女孩子說的:「咩都畀晒佢,但最後佢唔要我。」其實男女也一樣。

這種傷害,對整個生命的成長,都會造成影響,也可能會影響日後的關係。
所以,有些事情,不只是道德上做得不做得的問題,而是做了,身心靈會承受什麼的問題
當然仲要顧及後果。

我明白,現實世界太多的誘惑、太多叫你「不要想太多、做咗先算」的說法。
而且,現代人遲婚,由性成熟到結婚的十多年,在性慾上可能出現的需要,很難用一句「手潔心清」、「想想後果」就說明一切。

如果要坦白一點說我的期望,就是透過多點了解性與親密的關係,我們都能為自己立一個能夠坦白、而自己又相信的理解,心口如一。
然後,讓我們一同期待生命中,能夠獲得一種更滿足的親密。

最後也多說一句,快看看《親密現場》吧,哈哈。




參考:http://www2.uzone21.com/blog/Breakazine!?blogId=75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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