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9 Feb 2012

Cher得太盡,緣份早盡

轉載:女生求婚日

女生們,要好好把握四年才有一次的2月29日。

傳說在公元五世紀的愛爾蘭,St. Bridget向St. Patrick申冤,說為甚麼女人總要等男人開口求婚,女人就不能主動說「我要嫁給你」。於是St. Patrick就說女人可以在閏年的2月29日主動向男人求婚。

1288年蘇格蘭甚至通過法例,指明29/2是女生求婚日,男人在這天拒絕女人求婚將會被罰,罰則是一個吻、或者給錢女方去買一對手套或一條絲質的裙。

這就是leap year proposal的來由,歐洲某些國家仍然有著這傳統,讓女生可以在這天厚著面皮展示自己一顆恨嫁的心。

你,恨嫁嗎?恨到出汁的話,就趁今天要求身邊那位「啃咗你」,要是他say no,就罰掉他一半身家。

以前愛說「女追男,隔重紗」,意謂女生做主動的一方,這段關係就會如揭開一塊紗般容易。「追」或者還可以apply這個比喻,但講到「婚」,就絕對不是女方開口便能披上婚紗──我們的用字很衰格,男人提出叫「求」,女人來說,便叫「逼」了。

而逼婚,是一場豪賭。女人能夠做到逼婚這一步,代表她很久以前就已認定了這個人,自己認定了便等他認定,等又了等也未收到confirmation,眼看年紀變3了、臉色也好像愈來愈黃,不得不催逼男人盡快拉埋。

不少女人在這場賭博裡輸得很慘,莫說婚結不成,因逼而散的個案也為數不少。有一個女生叫L,31歲了,跟男友6、7年,她在28歲開始便已經在思索 甚麼時候結婚,整個心也在待嫁了──待了幾年,由類中女變成真正的中女了,已經36歲的男人卻也懶懶閒吊吊揈皇帝仔唔憂娶一樣。

「待」當然不只是隱忍在心的情緒,各種明示暗示L都做過,每個同事朋友的婚禮都不吝做兩份人情捉男友一起去、靜靜買結婚展的門票然後說是免費飛,帶 男友去看看婚紗禮服、她甚至desperate得買了婚紗相套餐,美其名「影嚟玩下」,實際上已經等於開了口問:「你幾時娶我啫?」(男友也有陪她 「玩」,但據說那輯相他全程笑得很牽強)。

聽到也覺得慘,不過我們全世界覺得她慘也沒用,男的不覺嘛。

「我未ready。」過了30歲後,L開始把這意思verbalize,扮講笑的有溫柔的有正經的也有,每次,是每次,都換來這個答案。

而最近,她們分開了。不是因為L覺得這男的不再值得投資,而是男的覺得這個周之無日要求結婚結婚結婚的女人很煩,我想結時自然會結,你犯不著提過又提吧?

然後,這種事屢見不鮮了,跟L分手不久後──半年至九個月吧──那男的便娶了下任女友。

會不會是,男人口上說「女人主動都幾好」、對結婚這些大事心底仍然有種話事欲?「我唔需要你話俾我知幾時結婚,我想結時邊個喺身邊就同邊個結!」嗎?

Anyway,今日是光明正大的女生求婚日,等得不耐煩的姊姊妹妹,大開金口吧!

當然,人家要覺得你逼婚很煩而飛你,亦是毋需擇日子的。

*****

女生做得太多,往往是戀情的死因。

正如上文所言,男人要是肯嫁你,未等你開口就已經「拿拿聲」行動,駛乜要你勞師動眾頻頻撲撲?

希望男人求婚又好,希望心儀男生有所行動都好,男人都是迫不得,只能等對方情願。

可是,我們都以為只要做多d o野,就可以得到對方的心。

例一:投其所好

他喜歡打籃球,就狂睇NBA,惡補一切有關籃球的知識,尤其留意他所擁戴的球隊的一切消息,有機會就一齊睇波,如果無機會都要煲熟球賽消息,以便跟他有相同話題,營造「二人的愛好非常合襯」的印象。

例二:多找藉口請對方幫助

如果對方懂得剪片,就借機請教對方剪接技巧,當然啦,還要裝出對剪片毫不在行的樣子,最好趁晚上打電話去請教對方,借頭借路跟對方煲電話粥。

例三:送小禮物

趁大時大節,送禮物送比全世界,以混淆視聽,扮無o野、扮順便咁送份與別不同的禮物比心儀男生,那才是出錢出力買禮物比全村人的真正目的。

其實男生如何看這些示好舉動?跟男生討論過,原來他們覺得如果對方只是一個比較談得來的女生,雙方未到達「思考追求與否」的階段,或只是覺得對方是一個「追able」的女生,而此時女生有這些明顯的舉動(姊妹們,你以為男生都是笨蛋嗎?如此明顯的暗示,任誰都看得出啦!),對他們太好會令他們感到很大壓力:「我都無諗過係咪要追你,好唔好stop o左你先呢?費事愈搞愈麻煩。」有這種想法的男生尚算正人君子,如果是釣魚王或食家可能「食o左先講」!

那麼,是不是什麼都不做,光等對方行動?適當的示意是需要的,我其中一個朋友的故事幾有啟發性。她對一位男士有好感,在情人節當日在對方的facebook看到「若想送花給我,請按此」的app,她覺得這玩兒很老土(後來對方澄清沒有安裝這個app),於是幽默地回應他一句:在後現代還送花,不是落後嗎?不如我送一本書給你。」,這行動實在需要一點勇氣,因為這種舉動的動機都幾明顯,如果對方事後沒有行動,即代表他沒有意思,也無謂糾纏;但要是對方有心的話,必會收到箇中含意,繼續採取行動。

對方收到書後給她電郵,只有簡單的致謝,幾個月再沒有主動聯絡她。她可會感到患得患失呢?我朋友說:「送了書,就好像掉下手巾仔一樣,見他沒有反應,就安心放手,或許他有女朋友呢。」

可能我們都輸在cher得太盡,我們愈cher,男生愈逃。我們之所緊抓不放,是因為我們沒有安全感,不肯面對內心的空洞。親愛的,那種追求被填補的渴望是畢生存在,沒有人或事可以填滿,唯有當我們擁抱它,與它共存,我們的生命才能彷如斷過奶的孩子一樣平靜安穩。人貴自重,自己都不愛自己,怎能期待別人愛你?

一個真正愛你的人,不會要你等得太久。如果你已做了一切示好舉動,等了又等,對方卻沒有半點表示,可能代表對方不愛你,或不夠愛你。也許你跟我一樣,過去做得太多,很想得到別人的愛,卻沒有好好愛自己,不如在遇到那個疼愛你的人之前,先學會疼愛自己,好好整理羽翼,愛惜自己的心,把心思留給那一位值得你的人吧。因為久候不至的,不算是愛情。

唯有把雙手放開,才能擁抱別人和被人擁抱。


「耶路撒冷的眾女子阿, 我指著羚羊, 或田野的母鹿, 囑咐你們:不要驚動, 不要叫醒我所親愛的, 等他自己情願。」(雅歌 2:7)

"Oh, let me warn you, sisters in Jerusalem: Don't excite love, don't stir it up, until the time is ripe—and you're ready." (Song of Solomon 8:4 [The Message]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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