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 Jan 2008

我們的福音書‧第一章第二節

"選擇你所愛的, 愛你所選擇的"

現今已是21世紀, 在香港, 談戀愛是自由自主的事, 沒有父母之命, 沒有媒妁之言, 所以未婚的男女能穿梭在愛海中, 尋找自己的另一半

按道理, 大家應該可以開開心心拍個拖, 人人都享受自由戀愛的幸福, 卻為什麼仍然有那麼多人談戀愛談得不愉快?

因為可以選擇的人或者很多, 但不一定個個都是自己愛的

到底如何才能令戀情甜蜜?

就是選擇一個值得你愛的人 - 無論你是美麗, 醜陋, 富裕, 缺乏, 甚至放了屁都仍然覺得你是可愛的 (from Juno少女孕記) 當然, 你都要同樣地看待對方才行!

可是, 有些人拍拖因為種種原因, 而選擇了一個並不是自己愛的人. 這種戀愛可以愉快嗎?

但就算選擇了一個值得愛的人, 也不代表能開心拍拖

因為有些人沒有愛他們所選擇愛的人 - 彼此關係有問題, 但不溝通或不嘗試解決/覺得對方不再可愛, 認為其他人更吸引/一起日子久, 關係平淡如水, 嫌對方呆板...

當然, 一日未結婚, 一日還可以選擇. 只是, 如果抱以上這種心態去拍拖, 不堅持和主動地維繫關係, 無論跟誰一起, 關係都不會持久

關係其實如衣服, 一不合身便扔掉, 並不是問題, 反正只要有錢便可以買新衣服. 但時間就是金錢, 人生有幾多"錢"可以花? 最怕是"錢"花光了, 再買不起新衣服, 唯有穿著一件不喜歡的衣服過世

雖然潮流天天都在變, 今日最in的衣服, 他日都會outdate, 但既然這件衣服是自己選擇的, 無論環境點變, 只要它無穿無爛, 仍舊合身舒適, 還是值得繼續穿下去, 對吧!

2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騎牛搵馬的人,不甘心於現狀,眼光放在別處而看不到自己現有的一切,最終就只會雙輸--自己,不直是是追求,而不能落去生根;伴侶,一係被你撇,一係被你騙。
"選擇你所愛的, 愛你所選擇的",多謝你提醒!

Pakingson said...

當日吸引自己, 親手選擇對方共渡餘生, 何以到了某一天, 同一位的人兒, 卻不再吸引自己?

變的是對方, 還是自己?

共勉之!